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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关于做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2-01-13    记者:    文章来源:    点击: 496

各相关学院及学员:
    根据《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精神,自信息平台启用之日起,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有权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和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使用信息平台完成相关工作。同时自2012年起,信息平台将用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报名等考务管理工作。
    一、人员范围
    2006年6月?2011年6月已通过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全国水平统一考试未全部通过者,必须登录信息平台注册,并到现场采集信息,否则无法参加2012年全国水平统一考试;若全国水平统一考试均已通过者可不必登陆此信息平台。
    2012年拟提出申请人员,信息采集以及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天津大学2012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二、工作流程
    1.个人注册申请:
    申请人必须先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信息后方可到校进行现场确认。2012年2月23日前,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 注册后,上传电子照片、录入个人信息并提交学位申请。
    注意:
    (1)申请人在信息平台提交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规格,照片将用于学位证,如不符合要求,将会影响到现场确认以及学位授予;
    (2)注册信息中“申请年月”:为学员入学年月,200606、200706、200806、200906、201006、201106;
    (3)仔细核对“获学士学位日期”,必须与学位证书上日期一致,否则无法授予学位。
    2.现场信息采集
    时间:2012年2月24日--2012年2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405室
    要求:务必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到现场采集信息,其他人无法代办;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逾期只能推迟到下一年办理。

    三、其他事项
    信息采集完成后,申请人要牢记个人的登录帐号和密码,以便以后及时登录信息平台完成全国统一水平考试报名、成绩查询及学位申请全过程的相关工作。

    因此项工作时间较紧、涉及人员较多且分散,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申请人,也请申请人相互转告。

    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电话:27890886      联系人: 徐珊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  
                         2012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 tjush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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