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及部门:
现将《天津大学关于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发给你们,望各院级单位领导认真研究讨论,参照此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成立院务公开领导机构,并制定出院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按照此文件中校务公开的要求,校机关相关的部、处、室也确定出校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并公开办事程序。
以上要求请于1月15日前报校务公开办公室。
|
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
|
|
天 津 大 学
|
|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
| 附件: |
1.天津大学关于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
|
2.天津大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 |
|
3.天津大学校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职责 |
|
4.天津大学教代会校务公开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
| 附件1: |
|
天 津 大 学
|
|
关于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
|
(试 行)
|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津党教[2001]12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我校制定加强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实行校务公开的目的意义
实行校务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学校民主建设,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措施。是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学校发展的强有力的保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是一条加强沟通、化解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学校凝聚力的有效途径。我校要通过加强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的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树立干部公正、高效、廉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推动学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不同的内容在不同范围内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2、干部的任免、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政策规定,程序及结果;
3、学校经费及其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
4、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及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采购方案、招投标情况,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及工程决算;
5、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6、教职工住(购)房及货币分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7、机关各职能部门的办事程序。
以不同的形式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校招生计划、程序、政策、考试的规程和纪律及录取的结果;
2、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接受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3、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学金、勤工助学、特困学生资助的办法和毕业生就业政策等。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和制度,是校务公开的主渠道。校长每年在教代会上作校务公开的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教代会)。同时,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其他多种公开形式。
1、各种会议形式。学校通过校务委员会、中层党政干部会、教代会执委会、民主党派座谈会、学生代表会、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公开校务。
2、学校通过各种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公开校务。
3、视听传播媒体。利用校园网、校报、天大有线电视台、广播和宣传橱窗、宣传资料、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等形式公开校务。
4、其他形式。校工会利用《津大教工》定期出"校务公开"专刊(每年出四期)。设立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接待日。
四、校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1、校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因此,在推行校务公开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必须在学校党委和校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2、校务公开既要维护干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维护学校领导依法治校的权力。要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两个积极性,不断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
五、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此项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全校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会,由纪监委、工会相关人员组成)。
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杨渝钦,副组长:邢敏,
成员:孙志远、李希平、贡振宇。
2、校教代会增设校务公开委员会,负责全校校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以上机构的工作职责见附件2-4。
|
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
|
|
天 津 大 学
|
|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
天津大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其职责是:
一、制定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范围,各种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和监督各院、直属单位、机关部、处、室的校(院)务公开工作。
二、按照《天津大学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试行)研究落实校务公开的重大事项。保证校务公开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三、听取校务公开意见,督促检查考核院务公开的工作。
四、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
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
|
|
天 津 大 学
|
|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
在天津大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全校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校务公开文件,筹办校务公开有关会议和活动,做好校务公开宣传、教育工作。
二、督办校务公开各项事宜。
三、负责管理校务公开的来信、来访。认真处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必要的反馈工作。
四、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定期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及时解决校(院)务公开工作出现的问题。
五、做好校务公开信息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利用"津大教工"每年增办四期校务公开专刊。
七、完成校领导交办的有关校务公开的其他工作。
|
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
|
|
天 津 大 学
|
|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
一、在教代会执委会的领导下,按照《天津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意见(试行)》负责全校校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学校及机关相关职能部门校务公开的事项和办事程序。
2、院、处级单位院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工作任务是否责任到人。
3、院、处级单位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按照校务公开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院(处)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并及时全面地公开规定的内容。
4、院、处级单位公开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透明度。
5、督办校务公开各项事宜。
三、监督的主要形式
1、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根据校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分别采取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接待信访、建立意见箱、电子信箱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
3、通过各种形式了解职工对校务公开的内容反映,倾听师生意见,定期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监督检查工作。要把校务公开工作检查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
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
|
|
天 津 大 学
|
|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
|
天津大学教代会校务公开专门委员会
|
| 主任: |
邢 敏 |
副主任: |
于春敖 |
| 委员: |
邢 敏(校纪委) |
孙志远(工 会) |
谢大随(工 会) |
| |
姚妙新(理学院) |
郭继昌(电 信) |
舒歌群(机 械) |
| |
史春涛(内研所) |
马玉冰(机 关) |
张 昱(附 中) |
| |
马沛生(化 工)
|
张黎明(纪 委) |
由世俊(建 工) |
| |
于春敖(后 勤) |
|
|
| 秘书: |
章岩梅(工 会)
|
|
|
天津大学校务公开任务分解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1、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的讨论稿及正式文本;
2、重大事件实施进展情况;
3、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涉及全校师生员工利益的规章制度或文件。
责任人:贡振宇
组织部:
1、干部任免过程中的招聘条件、职数、基本工作职责、任前公示、任免结果、干部考核情况及考核结果;
2、党员发展的政策要求、程序规定;
3、干部和党员评优要求及评优结果;
4、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责任人: 武 星
纪监委:
1、校中层领导干部廉洁白律相关事宜,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
2、有关重大案件及典型违规违纪问题的审查结论和处理结果。
3、在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方面,检查落实重点工作的执行情况。
责任人:李希平
教务处:
1、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指标、分数线;
2、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试规程,录取结果;
3、学生学籍管理;
4、教学实验室及大型教学设施建设方案和使用情况;
5、教改和教学评估等情况。
责任人:滕建辅
科研处:
1、科研课题立项,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2、科研经费的收支情况;
3、有关科研的各种规章、制度、要求等。
责任人:唐致远
研究生院:
1、学位点建设与办学发展计划;
2、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录取结果,就业情况;
3、研究生学籍管理、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情况;
4、研究生培养费使用与管理。
责任人:钟登华
学工部:
1、学生管理的规定,各种奖学金、先进的评审条件及结果的情况;
2、学生勤工助学,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情况;
3、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落实情况;
4、学生的行政处分等。
责任人:李义丹
人事处:
1、机构改革的讨论稿及方案;
2、教职工全员聘任的岗位设置条件及聘任、解聘的情况;
3、人才引进的条件与要求;
4、工资、岗位津贴的调整及执行标准;
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责任人:刘东志
财务处:
1、教育事业费校级预算方案,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2、重要的财务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
3、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4、预算外资金收入及使用情况;
5、学校各院级单位及有关部处的收入上缴及留成情况;
6、校办产业及实体完成上交任务的情况。
责任人:李连种
工会、教代会
1、教代会工作的情况,重大问题的讨论、审议过程及审议结果;
2、工会会费的收支、经费的使用;
3、教职工捐助活动情况;
4、"送温暖工程"的执行情况。
责任人:孙志远
房产处:
1、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的制订,办法及实施细则,要向全校教职工予以公布。教职工的住房认定及住房货币化补贴向全校公示。
2、公用房屋管理办法,须经天津大学房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想全校各有关部门发布实施。
3、房产处自身各项管理制度,办事程序及职工廉政准则要向全校公布。
4、关于学校可利用房源,各类人才用房计划,个别住房调整,须经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房产全委会、房委办公会各会议讨论实施。
责任人:杨志祥
基建处
1、基建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
2、工程造价及验收结果。
责任人:庞学瑞
设备处
1、天津大学仪器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附1、附2)。
2、学校现有设备资产的情况(见天津大学设备信息网)。
3、学校报废设备处理(竞标方式、院系参加)。
责任人:汪 曣
后勤办公室
1、水、暖、电、气等公共支出及管理情况;
2、后勤企业经营情况。
责任人:杨建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