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修补学分有关事宜的通知

 

需重修补学分的学生请注意,现将办理重修补学分手续的步骤及时间公布如下:

12005919923到学生所在学院领取“天津大学学生补学分课程申请表”,本人填写后,经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2005925携审核盖章后的“天津大学学生补学分课程申请表”前往财务处交重修补学分学费,交费后财务处将给学生交费票证,并在申请表上盖“天津大学注册中心”专用章。

320059261014期间携注册中心盖章后的“天津大学学生补学分课程申请表”前往开课学院进行补学分选课。

请同学们按时间办理各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教务处

200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