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考核目的
1帮助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
2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理解程度和运用能力,评定学习成绩。
3检查教学效果。
4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创新精神。
5促进教学质量提高和树立良好的学风。
二、成绩考核范围
6凡属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和选修课)都要进行成绩考核。
7每学期所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试。
三、成绩考核方式
8成绩考核一般分闭卷和开卷两种,也可采用口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如个别课程采取闭卷考试有困难时,应提供必要的公式和图表,如个别课程性质特殊采取开卷方式时应由任课教师提出,教研室主任同意,院长批准后试行。
9平时成绩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的情况以及平时测验成绩等综合评定。
10国家大学英语四级不通过者,毕业时不授予学士学位。
11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生产实习等环节,应采用评阅、答辩方式考核。
①体育保健班学生考试及格按80分登记成绩。
②公益劳动成绩"合格"计85分。
四、成绩评定办法
12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评定。
13制图、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按百分或五级分制(A、B、C、D、E)评定。百分制与五级分制的折算,可按下列标准:90分至100分为A、80分至89分为B、70分至79分为C、60分至69分为D、60分以下为E。
14考试课程的学期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平时成绩应按适当比例 (10-20%),计入学期成绩。
15考试课程应认真制定和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评分要认真严格、实事求是反映考试的实际情况,评分标准应与试题同时拟定不得随意改动。
五、考试命题
16凡同一类型的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其试题由任课系根据教学大纲统一拟定,其它课程的试题,由任课教师拟定,经教学小组讨论确定,并经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审阅。试题拟定后,应由辅导教师试作。
17考试范围应包括学期内课程的全部内容。试题应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把精力放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着重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试题中应有适当比例难度较大的题目,力求通过考试鉴别出学生的理解程度以及实际运用的能力。凡实验未单独设课的课程命题时,实验内容应占一定比例。
18要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命题教师及接触试题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泄漏试题。如发生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时,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要给以纪律处分。
各门课程的试题应同时出两套,一套供期末考试用,一套备用。
六、考试时间
19考试课程应严格按教学计划排定的时间进行,期末考试一般为两周,在考期内考试课程一般为四门,最多不得超过五门,有些课程及任选课,可在平时或考期前进行。
20期末考试的主要课程,可在期中利用本课程的学时,进行一次测验,但要注意各门课程的配合,由院办公室负责平衡,防止学生负担过重。
21笔试时间规定为两个小时,多页试卷要装订成册,不经院长批准,教师不得自行延长考试时间,学生超过考试时间仍不交卷者教师有权不收试卷。任选课考试时间为一个半小时。
22口试:抽签和准备时间不超过40分钟,口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口试学生只抽签一次。
23必修、限选课程考试不及格,须在下一学年内重修,并按规定缴纳重修培养费。
七、严格考试纪律
24一学期内如无故缺课或缺课程作业和实验报告超过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25学生因病不能按期参加考试者,必须事先持校医院证明向学院办公室申请,经院长批准后可以缓考。缓考学生一般随下一年级重修,不参加重修班学习。未经批准擅自缺考者以零分记,一律交费重修。
26学生要自觉执行考场规则,考试时间应按指定座位就坐,做到单人、单行、单桌。考试时间可上、下午错开。
27各学院和各系(或教研室)要负责配齐监考人员,主考人员应由任课教师担任。学生与监考人员的比例至少按30:1配备(30名学生的考场应有两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切实负责。
28学生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考试进行期间不得离开考场,学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议论。
29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准正常补考,作弊情节严重的,应视情节给予记过直至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考试作弊的学生不评优异生,不评奖学金,不准报考本校研究生,是班干部的应予撤换,有作弊行为的班级,当年不评先进集体。
参加考试而不交卷者,按擅自缺考论处,不交试卷而又谎称已交者,要给以纪律处分。
八、免修、选修
30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规定免修考试办法:
(1)经过自学,认为已掌握了某门必修课程,可以在上一学期末向学院办公室申请免修,并交自学笔记及作业,经有关教研室审查,院长批准参加免修考试。
(2)考试成绩70分以上即取得学分,该课程才能免修。
(3)免修考试由开课教研室负责组织,一般在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举行,考题的难度和范围应与期末考试的要求相同。跨学期的课程每个学期都作为一门课程分别进行免修考试。
(4)政治理论课、军训、体育、实验课、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不得免修。
31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申请选修本专业高年级开出的必修和选修课程,符合攻读双学位条件的,可申请攻读双学位。
(1)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申请选修高年级课程。
(2)跨学院、跨专业选修课程,如与本班课表冲突时,对有的课程可以通过自学申请免修考试。
(3)要求选修高年级课程,应于上一学期期末提出申请,经院长批准。
(4)加选课同样要进行考试,并记录成绩。
(5)已经批准选修,因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完者,应申请退选,经院长批准,如不申请退选,自动不参加学习,按不及格登记。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通过,记8个学分,按选修课成绩登录。不替代教学计划规定的选修课学分。
九、成绩管理
32学生的考核成绩,由学院办公室专职教务人员进行认真登记和统计,成绩档案应严加保管,不得遗失,不得涂改,除工作需要外不得随意查阅。
33每学期开学前,各学院应将各班学生名单,平时成绩记录册等贴好后送到开课教研室,做为教师任课、考核的依据。名单有变动时要及时通知任课教师。
34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将成绩报告表填好签字,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盖章后送有关院办公室。(考试成绩于考试后三天内送交,考查成绩于期末考试前送交。)以便及时公布成绩,登入学生卡片进行学籍处理。报告表送交后,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到有关学院更改成绩。各院办公室应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将不及格的课程通知学生本人,作好重修准备。
35已评阅完毕的试卷,不发给学生,保存在教研室定期销毁(一般保存三年),学生如对评分有意见,可向院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口头报告不受理),由院办公室转请有关教研室代为查阅,学生本人不得直接找教师查阅
。如确有错误,须改成绩,任课教师要有正式文字报告说明原因,并经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签字,方可更改。
36学生的学习成绩总表由学院认真填写、审核、院长签字,加盖公章,毕业时,一份送教务处归入学生档案。
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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