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ME-Version: 1.0 Content-Type: multipart/related; boundary="----=_NextPart_01C5B2D3.FA447080" 此文档为“单个文件网页”,也称为“Web 档案”文件。如果您看到此消息,但是您的浏览器或编辑器不支持“Web 档案”文件。请下载支持“Web 档案”的浏览器,如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_NextPart_01C5B2D3.FA447080 Content-Location: file:///C:/D1BC23A5/xueze.htm Content-Transfer-Encoding: quoted-printable Content-Type: text/html; charset="us-ascii"
天津大学=
26412;科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 为维护学校正常= 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 7963;秩序,保障学生的ไ= 3;心健康,促进学生德&= #12289;智、体、美全面发= 637;,形成良好的校风、= ;学风,依据《中华人= 27665;共和国教育法》、z= 98;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和教育部《= 6222;通高等学校学生管ச= 2;规定》,制定本规定&= #12290;
Ļ= 32;二条 = 学校以培养人才= 为中心,按照国家的= 5945;育方针,遵循教育ෆ= 8;律,不断提高教育质&= #37327;;依法治校,从严= 649;理,健全和完善管理= ;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65307;学校将管理与加强ă= 45;育相结合,不断提高= 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 6136;量,努力培养社会ߒ= 7;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 #25509;班人。
第三条 = 学生= 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 1015;宁主义、毛泽东思= 9;、邓小平理论和“三= 20010;代表”重要思想,ఋ= 0;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 #19979;走中国特色社会主= 041;道路、实现中华民族= ;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 21644;坚定信念;树立爱Þ= 69;主义思想,具有团结= 统一、爱好和平、勤= 1171;勇敢、自强不息的౹= 4;神;自觉遵守宪法、&= #27861;律法规,遵守公民$= 947;德规范,遵守《高等= ;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65292;遵守学校管理制度ʌ= 9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和行为习惯;努力实= 6341;“实事求是”的校训= ,刻苦学习,勇于探= 2034;,积极实践,努力৴= 4;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21644;专业技能;积极锻= 860;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
第四条 = 本规定适用于普= 通全日制本科生的管= 9702;。
<= span lang=3DEN-US style=3D'mso-bidi-font-family:SimSun'>第五条 = 学生= 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 1015;权利:
(一)参加学校= 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 1508;项活动,使用学校৻= 2;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span>
(二)按照学校= 规定参加社会服务、= 1220;工助学,在校内组ಭ= 5;、参加学生团体、文&= #23089;体育等活动;
(三)申= 35831;奖学金、助学金以Ö= 50;助学贷款;
(四)在= 24605;想品德、学业成绩Ļ= 61;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 3719;得相应的学历证书ӌ= 9;学位证书;
(五)对=
23398;校给予的处分或处ĩ=
02;有异议,向学校或教=
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5307;对学校、教职员工߸=
5;犯其人身权、财产权&=
#31561;合法权益,提出申#=
785;或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 24459;、法规规定的其他Ĉ= 35;利。
<= span lang=3DEN-US style=3D'mso-bidi-font-family:SimSun'>第六条 = 学生= 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 1015;义务:
(一)遵守宪法= 、法律法规;
(二=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5307;
(三)努= 21147;学习,完成学校规ê= 50;学业;
(四)按= 35268;定缴纳学费及有关ũ= 53;用,履行获得贷学金= 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5307;
(五)遵= 23432;学生行为规范,尊ă= 64;师长,养成良好的思= 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 24459;、法规规定的其他È= 41;务。
第七条 = 凡经我校按照国= 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 9983;,持“天津大学录取= ;通知书”和学校规定= 0340;其他证件,按规定= 0;时间到校报到,办理&= #20837;学手续。因病或其= 182;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 ;,须向所属学院请假= 65292;并分别附县级以上Õ= 07;院或街道、乡镇出具= 的证明。请假时间一= 3324;不超过两周,未经= 1;假超过两周不报到者&= #65292;取消其入学资格(= 240;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
第八条 = 新生入学后三个= 月内,学校按照国家= 5307;生规定对其进行复= 7;。复查合格者,予以&= #27880;册,取得天津大学= 398;籍。
第九条 = 复查后患有疾病= 的新生,经学校指定= 0340;二级甲等(含)以ߍ= 8;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 #26657;学习,但经短期治= 103;可达到国家招生规定= ;者,由学校批准,可= 20445;留入学资格一年,Ć= 42;不予注册,但必须从= 学校批准保留入学资= 6684;之日起,一周之内ࡃ= 0;理离校手续;经校医&= #38498;诊断不符合国家有= 851;招生规定,经学校指= ;定的二级甲等(含)= 20197;上医疗单位复查确ť= 86;后,取消其入学资格= 。
第十条 = 凡属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取得入学资= 6684;或学籍者,一经查ऩ= 4;,立即取消其入学资&= #26684;或学籍,情节恶劣= 340;,请有关部门予以查= ;究。
第十一条 在保留入学资格= 期间已病愈者,应于= 9979;学年开学前两个月ळ= 8;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 #26126;和入学申请寄学生= 152;在学院办公室,经主= ;管院长同意后,按学= 38498;通知的时间到校医ƀ= 98;复查。复查合格者经= 主管院长签署意见,= 5253;学校批准后,方可ࡃ= 0;理入学手续;复查不&= #21512;格或逾期不办理入= 398;手续者,即取消其入= ;学资格。保留入学资= 26684;的学生,复学后按Ņ= 34;入年级收费标准缴费= 。
第十二条 学生对取消入学= 资格或学籍有异议的= 5292;参照《天津大学学ஶ= 3;违纪处分规定》第二&= #21313;五条、第二十六条= 289;第二十七条、第二十= ;八条办理。
第十三条 新生在保留入学= 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5292;不享受在校学生待= 5;。
第十四条 每学期开学,=
学生必须按时到校,=
5353;学校规定缴纳学费ࡡ=
0;有关费用,办理注册&=
#25163;续,以取得学习资=
684;,参加教学计划规定=
;的各项教学活动。因=
25925;不能按时缴纳学费及有关=
费用者,需由本人提=
0986;申请,经学校批准ࡧ=
8;办理相关缓交手续,方可注册。未=
经学校批准而不缴纳=
6153;用者不予注册。
(一)学生注册ਲ= 2;需持本人学生证,工&= #20316;人员在学生证上加= 422;注册证明章,作为已= ;注册凭证,无注册证= 26126;章的学生证无效。
(二)学生因故ߎ= 1;能按时到校注册,须&= #20107;先向所在学院请假A= 288;病假须凭县级以上医= ;院诊断证明),并说= 26126;请假时间。请假时ſ= 88;从规定注册之日起,= 不得超过两周。因病= 0830;需续假者,凭县级ߣ= 7;上医院诊断证明办理&= #32493;假手续。未办理请= 551;、续假手续,所缺课= ;程按旷课计。
(三)超过两周ߎ= 1;注册又无正当理由者&= #65292;视为放弃学籍,按!= 258;动退学处理。
第十五条 本科ஶ= 3;基础学制分为四年制&= #21644;五年制两种,在校= 398;习年限四年制为三至= ;六学年,五年制为四= 33267;七学年。
第二学士学位班= 学生基础学制为两年= 1046;,在校最长学习年༈= 0;为三学年。
第十六条 =
学生可以申#=
831;提前毕业,也可以申=
;请延长学习年限,但=
23398;生在校学习年限不ô=
71;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
学习年限。
第十七条 因各种原因休学= 时间均计入在校学习= 4180;限(服兵役除外)Ӎ= 0;
第十八条 提前毕业的学生= 按基础学制年限缴纳= 3398;费及相关费用;延= 1;学习年限的学生按编&= #20837;年级缴纳学费及相= 851;费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 。课程类别分为:
(一) 必修课;
(二) 选修课;
(三) 集中实践环节(ࡍ= 3;括课程设计、毕业设&= #35745;(论文)、实习、= 891;事训练等);
(四) 其它选修课(全ࢲ= 9;大学外语四级、六级&= #32771;试)。
第二十三条 取得学习资格的= 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 6102;间内进行网上选课Ӎ= 0;选课应在学院教学管&= #29702;人员指导下,按照= 298;天津大学本科生选课= ;管理办法》执行。
对于未选课程,= 学生不具有考试资格= 5292;如果擅自参加考试ᦁ= 2;成绩不予承认。
第二十四条 学生可以试听所= 选的选修课程,开课= 1518;在规定时间内允许ण= 8;生对所选课程作退选&= #25110;改选,逾期不再办= 702;。
未按时退选、改= 选者,如不参加结课= 2771;试或考核,该课程ৎ= 4;绩以零分计,按缺考&= #22788;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应按时上课= ,并完成各门课程要= 7714;的作业、实验、实ߖ= 4;、考核等教学环节。<= /span>
第二十六条 学= 生的体育课程成绩由= 0307;育部根据考勤、课ࠦ= 9;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 #36827;行综合评定。体育#= 838;程成绩不及格必须重= ;修。
学生因生理缺陷ಮ= 3;校医院证明不能跟班&= #19978;体育课,经体育部= 516;意,可上体育保健课= ;。
第二十七条 学生因病不能上= 体育课,可申请缓修= 5292;但在毕业前必须修ध= 6;。
第二十八条 允许优秀学生自= 学取得学分。申请自= 3398;取得学分按《天津࣪= 3;学允许优秀学生自学&= #21462;得学分的规定》执"= 892;。
第二十九= 26465; 学生完成教学计= 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 5945;育教学环节(以下ಯ= 9;称课程),考核合格&= #65292;即取得相应课程学= 998;。考试成绩按百分制= ;记分。学校采用“绩= 8857;制”方法评价学生的= ;学习质量。学分和成= 32489;同时记入《天津大é= 98;学生学习成绩总表》= ,离校时归入学生本= 0154;档案。
第三十条 各门课程的总评成ń= 89;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 ,平时成绩一般按10%~20%计入总= 35780;成绩。
第三十一= 26465; 学生上课出勤情= 况由任课教师或学校= 6377;关部门采取一定形ঁ= 5;进行抽查。有下列情&= #20917;之一者,取消其该#= 838;程考试资格,成绩以= ;零分计,该课程随其= 20182;年级正常班重修,不得随重߾= 2;班重修,不得参加重&= #20462;班考试。
(一) 抽查三次无故缺=
席者;
(二) 一学期内缺课超=
过三分之一者;
(三) 缺交课程作业、=
实验报告量超过总量=
0340;三分之一者;
(四) 课程内实验部分=
考核不合格者。
第三十二条<= span lang=3DEN-US> 凡必修课程、选= 修课程、实践环节考= 5797;不及格,需按学校੍= 7;关规定进行重修。课&= #31243;成绩按实际重修考#= 797;成绩记载。
第三十三=
5; 学生因病或其他=
原因不能按期参加考=
5797;,须事先持校医院=
6;断证明或其他相关证&=
#26126;向所在学院办公室=
552;出书面申请,经主管=
;院长批准后方可缓考=
65292;缓考学生必须参加Ð=
54;他年级该课程正常考=
试,不得参加重߾=
2;班考试,缓考不及格按规=
定重修。擅自缺考者=
5292;该课程成绩以༘=
6;分计,学分计入不及&=
#26684;课程学分,其缺考课程随其=
他年级正常班重修,不得随重߾=
2;班重修,不得参加重&=
#20462;班考试。
第三十四条 学生必须自= 3;遵守考试纪律。对于&= #20005;重违反考试纪律或= 316;弊者,该课程成绩以༘= 6;分记,学校视其违纪或= 作弊情节给予警告、= 0005;重警告、记过、留੩= 7;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 #22788;分。经教育表现较= 909;,毕业前对该课程给= ;予一次随正常班重修= 26426;会。给予记过或留Ċ= 57;察看处分的,转为试= 读生。违纪或作弊的= 5748;定与处理按照《天૪= 1;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暂&= #34892;规定》执行。
对违纪、作弊学=
生的处理程序按《天=
7941;大学学生违纪处分ෆ=
8;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对学生思想品德= 的考核、鉴定,要以= 2298;高等学校学生行为࠭= 4;则》为主要依据,采&= #21462;个人小结,师生民= 027;评议等形式进行。=
第三十六条 学生注册后所选= 的课程,其课程成绩= 1450;格与否均记入学生ੑ= 2;人成绩档案。
第三十七条 评价学生学习质=
量采用“绩点制”,Ç=
82;百分制的关系是:
成绩= 绩点
 = ; 90-100 = &nb= sp; 4.0
85-89 = 3.7
82-84 = 3.3
78-81 = 3.0
75-77 <= span lang=3DEN-US> = 2.7
72-= 74 = 2.3
68-= 71 = 2.0
64-= 67 = 1.5
60-= 63 = &nb= sp; 1.0
60以下 = 0
第三十八条 绩点数的计算方= 法为:
(一)一= 38376;课的绩点数=学分ă= 68;*绩点
(二)平均绩点 =3D 所学= 课程绩点数之和 / 所学= 课程学分数之和
第七章 转专业与=
36716;学
第三十九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Ö= 62;的专业完成学业。有= 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 0003;请转专业:
(一)经学校考= 核确有专长,转专业= 6356;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 29983;入学后因患某种疾ĭ= 49;或生理缺陷,经校医= 院或指定医疗单位检= 6597;证明,不能在原专ߏ= 4;学习,但尚能在其他&= #19987;业学习的;
(三)经= 23398;校认可,学生确有ĉ= 76;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 原因,不转专业则无= 7861;继续学习的;
(四)因= 22269;家需要或学校根据Ķ= 38;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 发展变化,经学生同= 4847;,学校可以适当调ਥ= 2;学生所学专业;
(五)符合学校=
其他转专业规定的。
第四十=
5; 有下列ভ=
3;况之一者,不予转专&=
#19994;:
(一) 在休学和保留入=
学资格期间的;
(二) 试读生和受记过=
以上(含记过)处分=
0340;;
(三) 已转过专业的;=
(四) 招生时确定为定=
向生的;
(五) 艺术类专业学生=
(六) 三年级以上(含=
三年级)的学生原则=
9978;不允许转专业。
第=
四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需由本É=
54;提出书面申请(如因=
身体原因,必须有校=
1307;院诊断证明),经๗=
6;出、转入学院主管院&=
#38271;同意,参加必要的 =
771;试或考核,经教务处=
;审核,报主管校长批=
20934;,方可转专业。
第四十ߚ= 8;条 学生无特殊情况不ô= 71;转学。如因身体条件= 或其他原因在本校学= 0064;确有困难,申请转= 7;其他学校学习者,须&= #26412;人提出书面申请,= 412;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 ;。
在本市范围内转= 学,拟转入学校同意= 5509;收后通知我校,学੩= 7;报天津市教育行政部&= #38376;审核同意后办理转= 398;手续。跨省(市)转= ;学,拟转入学校同意= 25509;收后通知我校,学Ċ= 57;报天津市教育行政部= 门审核同意,拟转入= 3398;校报所在地省级教ೞ= 6;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 #65292;发文通知我校方可= 150;理转学手续。
申请转入我校学ߖ= 4;者,亦按上述程序办&= #29702;;
转学使用统一规ങ=
9;的申请(确认)表,&=
#22312;每学期末集中办理=
290;
第四十ߍ= 7;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不能转入我校:
(一) 入学未满一学期=
的;
(二) 招生所在地的录=
取批次低于我校录取=
5209;次及一般普通高校=
0;;
(三) 在休学和保留入=
学资格期间的;
(四) 应做退学处理的=
;
(五) 招生时确定为定=
向生、委培生的;
(六) 其他无正当理由=
的。
第八章 休学、复学与退=
学
第=
四十四条 允许学生分阶段=
完成学业。因各种原=
2240;需暂时中断学业并ಮ=
3;学校批准者,可予休&=
#23398;,休学期限最长不=
471;超过两年。
第四十ߛ= 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ʌ= 92;应予休学:
<= span lang=3DEN-US style=3D'mso-bidi-font-family:SimSun'>(一) 因病经校医院诊= 断需停课治疗、休养= 6229;过六周的;
<= span lang=3DEN-US style=3D'mso-bidi-font-family:SimSun'>(二) 在一学期内请假= 缺课达六周的;
<= span lang=3DEN-US style=3D'mso-bidi-font-family:SimSun'>(三) 应征入伍的;<= /p>
<= span lang=3DEN-US style=3D'mso-bidi-font-family:SimSun'>(四) 自费留学的;<= span lang=3DEN-US>
(五) 因其他某种特殊= 7;因,本人申请或学校&= #35748;为必须休学的。
第四十ࠤ= 5;条 休学时间以学年= 为单位,学期内休学= 5292;该学期计入休学年༈= 0;。
第四十ߍ= 1;条 休学期间不得来= 校上课,自行来校上= 5838;成绩不予认可。
第四十ࠤ= 3;条 学生休学按以下= 规定办理:
(一)休学学生= 须办理休学手续离校= 5292;学校予以保留学籍ᦂ= 7;
(二)学生因病= 休学应离校休养,休= 3398;期间医疗费用按有ࠥ= 1;规定执行;
(三)学生休学= 回家往返路费自理,= 5143;口不迁出学校;
(四)学= 29983;休学期间,不享受ß= 12;校学生的待遇,不能= 参加奖学金评选,发= 9983;伤害等事故按国家੍= 7;关规定处理;
(五)自= 36153;留学的学生,本人Ĭ= 03;请休学,经学校批准= 只保留学籍一年,休= 3398;期满后不办理复学= 3;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12290;自费留学不办理休= 398;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 ;理。
(六)学= 29983;应征参加中国人民Š= 99;放军(含中国人民武= 装警察部队),保留= 3398;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四十ߖ= 1;条 因病休学的学生= 一般由本人提出书面= 0003;请,并附校医院诊ਪ= 9;证明,由所在学院主&= #31649;院长审批,报教务= 788;备案。
因其它原因申请休=
3398;的学生,由本人提࠲=
6;书面申请,附相关证&=
#26126;,经所在学院主管&=
498;长审批后,报教务处=
;审核,校领导批准。
休学的学生如需= 0;续休学,必须办理续&= #20241;手续。逾期两周不= 150;理续休手续,视为放= ;弃学籍,按自动退学= 22788;理。
第五十= 5; 学生复学按以下= 规定办理:
(一) 学生休学期满,= 应在新学期开学前持= 0456;应证明材料向所在ण= 8;院提出书面复学申请&= #65292;经学院审核同意后A= 292;报教务处批准,方可= ;复学。
学校应对复学学= 生进行全面复查。如= 1457;现其在休学期间,੍= 7;违法违纪行为,取消&= #20854;复学资格,做退学= 788;理。
(二) 因病休学学生休= 学期满病愈后申请复= 3398;的,须提交当地县ಪ= 3;以上医院开具的病愈&= #35786;断证明书,并经校= 307;院体检复查合格,学= ;院审核同意后,报教= 21153;处批准,办理复学û= 63;续。
<= span lang=3DEN-US style=3D'mso-bidi-font-family:SimSun'>(三) 批准复学的学生= 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4182;按编入年级收费标࠭= 4;缴纳有关费用。
第五十ߌ= 8;条 学生在休学期间= ,不得报考其他普通= 9640;等院校,违者取消ࠥ= 4;天津大学学籍。
第五十ߚ= 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应予退学:
(一)各= 23398;期经考试(考查)×= 18;,不及格课程学分累= 计超过20学分的(= 20840;国大学外语四六级Ň= 71;试除外);
(二)休= 23398;期满,在学校规定ć= 99;限内未提出书面复学= 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 6597;不合格的;
(三)经学校指= 定医院诊断,患有疾= 0149;或意外伤残无法继ಱ= 3;在校学习的;
(四)未请假离= 校,连续两周未参加= 3398;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0;;
(五)超过学校= 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 6080;正当事由的;
(六)本人申请= 退学的。
第五十ߍ= 7;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 间,仅因学习成绩不= 1512;格而达到退学条件ᦁ= 2;经本人书面申请,学&= #38498;主管院长同意,教= 153;处审核批准,允许留= ;校试读一学年。试读= 26399;间的管理按《天津ä= 23;学本科生试读管理规= 定》执行。
第五十ࢯ= 5;条 对学生做出退学= 处理,由学生所在学= 8498;写出报告,并附有ࠥ= 1;证明或情况说明等材&= #26009;,经教务处审核,= 253;校长会议讨论决定。= ;对做出退学处理的学= 29983;,由学校出具退学Ñ= 15;定书并送交本人或其= 代理人,同时报天津= 4066;教育行政部门备案Ӎ= 0;
第五十五= 5; 学生退学按以下= 规定办理:
(一)退= 23398;学生按规定时间办ĩ= 02;离校手续,其档案、= 户口退回家庭户籍所= 2312;地;
(二)对= 36864;学学生发给退学证ą= 26;;
(三)对= 24050;经批准退学的学生ʌ= 92;注销其学籍。退学学= 生自通知之日起,需= 2312;两周内办理完退学= 3;续离校。
<= span lang=3DEN-US style=3D'mso-bidi-font-family:SimSun'>(四) 凡注销学籍和退= 学的学生均不得复学= 2290;
第五十六条 学生对退学处理= 有异议的,参照《天= 7941;大学学生违纪处分ෆ= 8;定》第二十五条、第&= #20108;十六条、第二十七= 465;、第二十八条办理。= ;
第九章 考勤、纪律与处=
分
第五十ߍ= 1;条 学生要按时参加= 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 2479;一安排组织的各项૬= 3;动,学校对学生上课&= #12289;实验、设计、实习= 289;劳动、军训等实行考= ;勤制度。
第五十ࠤ= 3;条 学生上课应自觉= 遵守课堂纪律,不得= 6103;课、迟到或早退,ੑ= 0;经任课教师同意,不&= #24471;擅离教室。因病或= 854;他原因不能参加学习= ;,应事先办理请假手= 32493;。非特殊情况不准É= 07;后请假。
第五十ߖ= 1;条 学生请假按以下= 程序办理:
学生请假应由本ߟ=
4;填写《学生请假申请&=
#34920;》并附相关证明,=
149;假须有校医院证明。=
;请假三天以内(含三=
22825;)由学院办公室审Ċ=
80;批准;请假四天至两=
周者,由学院主管院=
8271;审核批准。请假一ഄ=
4;不得超过两周,特殊&=
#24773;况超过两周的由学&=
498;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
第六十= 5; 学生请假期满,= 必须及时办理销假手= 2493;。如需续假,须持੍= 7;关证明,按上述规定&= #21150;理续假手续。
第六十ߌ= 8;条 学生在上课期间不ô= 71;请假出国、探亲和旅= 游。
第六十ߚ= 8;条 旷课者视其情节= 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一)一= 23398;期累计旷课10学时以内= 32773;(包括10学时),= 30001;学院进行批评教育ʌ= 92;给予口头警告;
(二)一学期累= 计旷课11至= 20学时者,给予警= 告处分;
(三)一学期累= 计旷课21至= 30学时者,给予严= 重警告处分;
(四)一学期累= 计旷课31至= 40学时者,给予记= 过处分;
(五)一= 23398;期累计旷课41至= 50学时者,给予留= 校察看处分;
(六)一= 23398;期累计旷课50学时以上= 25110;一学年累计旷课80学时以上= 32773;,给予开除学籍处Ñ= 98;;
第= 六十三条 对旷课违纪学生= 0;处理程序按《天津大&= #23398;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99;执行。
第= 六十四条 被开除学籍的学= 生,学校发给学习证= 6126;。学生需在两周内ࡃ= 0;理完离校手续,其档&= #26696;、户口退回家庭户= 821;所在地。
第= 六十五条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ʌ= 92;不得复学。
第= 六十六条 对学生的处分材= 料,学校真实完整地= 4402;入文书档案和本人ੰ= 3;案。对开除学籍以下&= #30340;校纪处分,学校在= 398;生毕业前根据其表现= ;进行审查,做出是否= 20174;本人档案中撤出处Ñ= 98;的决定。撤出的处分= 材料留存学校文书档= 6696;。
第十章 奖励与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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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ߍ= 1;条 对德、智、体、= 美全面发展或在思想= 1697;德、学业成绩、科= 6;创造、锻炼身体及社&= #20250;服务等方面表现突= 986;的学生,学校给予表= ;彰和奖励。
对学生的表彰和= 奖励采取授予“三好= 398;生”称号或其他荣誉= 称号等多种形式的精= 1070;鼓励或物质奖励。
第六十ࠤ= 3;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 制度,按照《天津大= 3398;专项奖学金管理办ૢ= 1;》的有关规定,对学&= #20064;成绩优异或在其他= 041;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颁发奖励证书及奖学= 37329;。
第十一章 毕业、结业与肄=
业
第六十ߖ= 1;条 学生毕业时学校= 要对学生进行全面鉴= 3450;,包括政治思想、= 7;德品质、学业成绩以&= #21450;学习、劳动态度和= 581;康状况等方面。
第七十= 5; 在学校规定的学= 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 1010;规定的全部内容,ॲ= 2;取得相应学分,德、&= #26234;、体达到毕业要求A= 292;准予毕业,颁发毕业= ;证书。
第七十ߌ= 8;条 学校在毕业前最后Ç= 68;个学期开学初对毕业= 班学生进行毕业资格= 3457;查。转学、转专业ӌ= 9;编级的学生,其毕业&= #36164;格审查依据最终编= 837;年级、专业进行。所= ;欠课程学分(含不及= 26684;课程学分及未修课ĸ= 43;学分)低于10学分(含= span>10学分)的= 23398;生可以参加毕业设ť= 45;。
第七十ߚ= 8;条 对已参加毕业设计į= 40;学生,毕业时仍未取= 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学= 0998;,所欠课程(含不ࡡ= 0;格课程、未修课程)&= #23398;分低于20学分(含= span>20学分)的= 20570;结业处理。
第七十ߍ= 7;条 结业生可在学校允ť= 68;的最长学习年限内(= 含结业时已在校学习= 4180;限)回校补足所欠ण= 8;分,合格后随应届毕&= #19994;生换发毕业证书。= 526;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 ;予学士学位。但对于已经= ;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 23398;习年限者,不再换Ö= 57;毕业证书。
第七十ࢯ= 5;条 结业生回校补= 学分,需于每学期开= 3398;初提出书面申请,ஸ= 1;学校安排其参加相应&= #35838;程的期末考试,成 = 489;合格,取得相应课程= ;学分。
第七十ߛ= 6;条 对学满一学年以= 上,所修学分数未达= 1040;结业条件的,做肄ߏ= 4;处理,发给肄业证书&= #12290;
第七十六= 5; 毕业生、结业生、ʼn= 00;业生必须按学校规定= 办理离校手续后方能= 1163;校。
第七十七条 学校执行国家高= 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 7880;册管理制度,每年ळ= 8;颁发的毕(结)业证&= #20070;信息报天津市教育"= 892;政部门注册,教育部= ;审核、备案。
第ߍ= 1;十八条 学历证书和学位= 证书遗失或损毁,经= 3398;生本人申请,学校੬= 0;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 #20070;。证明书与原证书= 855;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章 学士学位
第七十ߖ= 1;条 对获得毕业证书= 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 0340;毕业生,经学校学߮= 1;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 #65292;授予学士学位,颁= 457;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十= 5; 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5306;
(一)未取得本= 科毕业证书的;
(二)受记过以= 上(含记过)处分的= 5307;
(三)毕= 19994;时,非英语专业学ī= 83;全国大学外语四级统= 一考试成绩未达到学= 6657;规定者,英语专业ण= 8;生国家英语专业四级&= #32771;试成绩未达到学校#= 268;定者,艺术类专业学= ;生外语考试成绩未达= 21040;学校规定者;
(四)由于其他= 原因,学校学位评定= 2996;员会认为不应授予ण= 8;位的。
第八十ߌ= 8;条 因全国大学外语= 四级统一考试成绩未= 6798;到学校规定而不授ߚ= 4;学位者,离校后两年&= #20869;回学校参加全国大= 398;外语四级统一考试,= ;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者= 25480;予学士学位,颁发é= 98;位证书。
第十三章 其他
第八十ߚ=
8;条 本规定自
第八十三条 专科生的管理参=
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