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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楼会议室管理办法
信息上报
 
行政楼会议室管理办法
一、会议室管理
行政楼会议室包括九楼三层一、二、三会议室。统一由学校服务组(或校长办公室)全权管理。
二、使用范围
三个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领导、校长助理和机关各部处召开全校性会议以及领导接待内、外宾使用。
三、优先使用原则
1.内宾礼让外宾,外事接待工作优先使用和选择会议室。
2.保证《天津大学每周重要会议表》(以下简称会议表)上安排的全校性会议。
3.在保证以上两点的情况下,安排领导和各部处召开未上《会议表》的会议和接待工作。
4.休息时间使用会议室须在工作日登记。
四、管理职责
1.负责维修、保养、清洁会议室及室内设备(包括物品)。
2.负责安排《会议表》外的会议室使用工作(《会议表》由两办提供)。
注:会议室开会前、会中、会后的服务工作(包括开门、打水、倒茶[茶叶由会议主办单位提供]及提前开启空调等)由后勤集团服务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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