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努力实现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本报讯(记者 吴建秀)日前,天津大学党委和天津大学校行政,联合签发,并下发了《天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几点意见》,就系统学习统战理论,探索解决高校统一战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协助民主党派做好自身建设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做好归侨侨眷和回国留学人员工作等诸多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

多年来,天津大学党委始终十分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在做好高校统战工作方面,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和好的做法。天津大学党委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针对新时期统战工作的特点和高校工作实际,在总结学校统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听取各级领导和有关同志建议,吸收他们的智慧,在《天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的几点意见》文件中,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和有关政策,努力实现统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发挥优势、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积极为天津大学的事业发展而贡献力量。

《天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的几点意见》文件中规定,学校统战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校党委书记主管,统战部具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各级党委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统战工作,听取工作汇报,讨论工作要点,检查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学校党委和院级党委每年年初制定全年统战工作计划,年底进行系统检查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学校坚持吸收党外代表列席学校重大会议制度。每年学校召开的党委全委(扩大)会议,中层干部会议,都要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邀请在校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负责人参加,共同研讨学校事业发展和师生关心的问题。学校坚持党派联席会议制度。凡出台有关重大政策、规定,重要改革举措等,学校都要召开由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团体负责人参加的党派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征询意见。学校坚持意见建议回复制度。凡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组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学校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关领导或部门都要及时处理和回复。

学校还坚持了校党委常委和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与党外知识分子交朋友的制度,与他们保持经常联系,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活动。为实现统战工作的规范化,将统战工作落在实处,学校把统战工作列为各级党委、行政部门工作的考核内容,加强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做统战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聘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学校还要求各级党委和职能部门把为统战成员解难题、办实事作为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大事来抓,提高他们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与此同时,在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的情况下,学校认定统战成员担任的社会工作属于岗位工作,对担任各级人大、政协、特约检察员、督导员、监督员、民主党派负责人、侨联负责人、留学人员联谊会负责人、台胞台属小组负责人等职务的教师,都要按照学校对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业绩考核。

天津大学的统战工作正在深入扎实地向前发展。

(作者为天津大学宣传部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