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津大党发字〔200331

津大校发字〔200349

 
签发人:杨贤金
   
                
天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几点意见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

各直属单位及直属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精神,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我校统战工作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脚踏实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发挥优势,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为早日完成把天津大学建设成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而服务。   

当前我校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主要是: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高中级知识分子,少数民族教职工和学生,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去台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港澳台学生,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党外知名人士的遗孀等等。工作的重点是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代表性人士,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著名学者、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学科带头人或重要业务骨干等。

为了把我校统一战线工作做好,完成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特提出天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学校各级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共同做好

坚持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巩固发展的根本保证。统战工作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涉及许多领域和方面。统战工作又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这些特点,决定了只靠统战部门少数人是做不好这项工作的,需要各级党委重视,各有关部门支持和参与。邓小平同志指出:“统战工作是全党各部门的工作,如果不使每个干部、每个党员都懂得这一点,这项工作是做不好的。”所以学校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真正把统战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经常过问和研究。

(一)建立和完善统战工作制度

1.学校统战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党委书记主管,统战部具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由书记或副书记主管统一战线工作,院级党委办公室主任或院级党委干事协助,落实统战工作的具体任务。

各级党委必须把统一战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统战工作,听取工作汇报,讨论工作要点,检查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学校党委和院级党委每年年初制定全年统战工作计划,每年12月份,分别进行系统的检查并小结统战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坚持吸收党外代表人物列席学校重大会议制度。每年学校召开的党委全委(扩大)会议,中层干部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邀请我校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我校具体包括侨联、留学人员联谊会、台胞台属小组等)负责人参加,共同研讨学校事业发展和师生关心的问题。

3.坚持党派联席会议制度。学校出台有关重大政策、规定,进行的重要改革和举措,要召开由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团体负责人参加的党派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征询意见。

4.坚持意见、建议回复制度。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组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学校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关领导或部门及时处理,及时回复。

5.坚持与党外知识分子交朋友制度。学校党委常委和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学院党委和行政一把手,要积极与党外知识分子广交、深交朋友。

6.学校党政领导和统战部负责人,要与民主党派负责人谈心。各学院党委负责统战工作的领导同志,要主动与所在学院各民主党派基层支部负责人或联络员、侨联、留学人员负责人保持经常联系,支持他们开展活动。

7.坚持召开座谈会制度。学校党委每学年召开一次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归侨侨眷、回国留学人员、台胞台属、少数民族等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发挥他们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各学院党委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适时召开所在学院上述成员座谈会,向他们通报学院重要工作,共同研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将每次会议纪要书面报学校党委统战部。

8.学校每届党委在任期内,至少举办一次中层以上党政干部统一战线工作学习研讨会。

9.统战成员参与社会工作,实际上是为社会、为学校的一种贡献。目前学校实行了岗位责任制,统战成员担任的社会工作属于岗位工作,对担任各级人大、政协、特约检察员、督导员、监督员、民主党派负责人、侨联负责人、留学人员联谊会负责人、台胞台属小组负责人等职务的教师,按照天津大学关于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业绩考核。各级领导要支持统战成员参加社会工作,并为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根据学校规定对担任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学校民主党派主委的同志,在任职期间给予电话补贴。

10.各级党委、职能部门,要积极为统战成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为他们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大事来抓,并不断总结经验。

(二)把统战工作纳入各级党委、行政部门工作的考核内容

重视统一战线工作是坚持和实现“三个代表”的必然要求,也是党的领导干部政治上成熟的重要体现。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各级党委、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做统战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聘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进一步加强统战宣传工作

1.学校党校要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培训计划,作为培训党内干部的必修内容。结合形势与重大事件举办有关政党制度、民族宗教、对台问题、知识分子政策等专题报告会。

2.继续坚持为本科生、研究生举办党的统战理论、统战政策的讲座。

3.统一战线宣传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宣传部要有一位领导负责联系、协调统战宣传工作。要把统战宣传列入年度计划,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统一战线的校内宣传、社会宣传和海外宣传。

4.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国际教育学院和各学院党委、团委要协助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来自港澳台的学生及来自海外华人华侨子女的工作。

充分发挥我校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的作用。积极扩大我校在海内外的影响和声誉。努力贯彻“为侨服务”的工作精神。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自觉性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统一战线是一门科学。为了使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做的更好,有助于我们在工作中正确贯彻执行党在新时期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减少盲目性、片面性,增强自觉性、全面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就要进一步对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和江泽民关于党的统战理论进行系统学习。在学习理论的同时,要不断进行深入的结合实际工作的调查研究,用统战理论去分析、探索、解决统一战线工作中,特别是在高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1.学校要以课题立项的形式进行统战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动员各级领导、统战干部、各民主党派成员、群众团体成员和广大党外知识分子积极进行统战理论的研究与实践。统战理论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立项要逐渐规范化,建立专家项目评选审批制度,课题研究中期检查制度和课题结题验收制度。并努力将统战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成果,不断用于指导学校统战工作的实际。

2.以学校社会科学和外国语学院为依托,发挥马列主义教师优势,建立较为稳定的研究队伍,研究高等学校在新时期的统战工作,为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努力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

三、充分调动民主党派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他们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校要继续认真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校党委要进一步创造条件,积极支持我校民主党派紧紧围绕学校的改革和各项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继续坚持党派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民主党派定期召开主委联合办公会议等制度。各民主党派校级组织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学校召开的工作会议、干部会议和重要的大型活动。阅读有关文件、资料。

2.协助做好民主党派的换届工作。支持我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按照宪法、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活动。协助我校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在民主党派完成组织上新老换届之后,实现好政治交接,加强思想、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四项基本原则的认识,加强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

3.发挥民主党派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校事业发展献计出力。支持民主党派围绕学校事业的发展和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专项课题、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献计献策,为学校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为学校创建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贡献力量。

4.在我校的民主党派组织中,有一大批同志肩负着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承担着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的重任,他们是我校建设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的一支重要力量。我校要进一步充分发挥他们在科技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要关心他们,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培养和建设

高校是统一战线各方面代表人物的“源头”,建设党外代表人士队伍,选拔、培养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是高校统战工作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不断巩固和发展的战略性任务。

1.要继续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民主党派组织在政治上要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因此各级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责任感合理配置天津大学的政治资源,既要重视党建工作,把优秀知识分子发展入党,也要重视党外人士队伍的建设,把一部分优秀知识分子输送到民主党派或作为无党派人士加以培养。学校组织部、统战部要共同与各学院党委研究选拔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立完善党外代表人士人才库,一经研究确定的人才库中成员,学校将每年按照《天津大学党外代表人物人才库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滚动方式进行考核。人才库中人员如有所变动,学校要向所在学院通报。同样各学院要向学校组织部和统战部报告,以备批准或备案。

2.支持我校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按照组织发展程序,坚持政治标准,注重政治素质。使各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得到进一步加强。

3.学校党委要协助民主党派为年轻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培训创造条件,争取每三年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学习。积极推荐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中央、天津市组织的学习培训。推荐他们担任各种社会工作和参与社会活动,通过培训教育、实践锻炼等途径,提高他们把握政治方向的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使他们在业务上不断发展,在政治上进一步成熟。

4.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

学校各级党委要做好举荐学校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各级人大、政协工作。协助他们做好提案的征集,为他们提供知情出力的条件,支持和协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标准、程序,注意培养选拔符合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我校各级行政领导工作,有条件的学院应安排一名党外人士担任院级行政领导职务。

在学校校务委员会、院务委员会、学校监察委员会以及工会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等机构中,也应适当安排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

对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学校要根据岗位职责规定,做到有职有权有责。各级党组织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各学院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与参加上述工作的党外人士谈一次话,征求他们对学校、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帮助他们把工作做好。在工作中遇到不同意见时,要互相尊重,协商解决,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

五、做好归侨侨眷和回国留学人员工作

(一)做好依法维护归侨侨眷权益工作

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对归侨侨眷“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实现“为侨服务”的宗旨。增强维护归侨侨眷权益的服务意识,制定相关政策,适当给予照顾。

(二)进一步发挥归侨侨眷和回国留学人员优势,为学校做贡献

1.加强党对学校侨联和留学人员联谊会的领导,学校侨联和留学人员联谊会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不断进行自身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各种联谊活动。

积极发挥学校侨联和留学人员联谊会的作用,要发挥他们的优势,为学校引智、引资做好工作。有针对性地吸引海外留学人员通过多种形式为祖国、为学校的学科建设、学校的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2.密切与海外校友会的联系,发挥我校海外校友会的积极作用,发挥我校教师海外子女的积极作用,通过各种方式为学校服务。

3.我校领导和学院领导到国外学习访问期间,如果条件允许,尽量多看望我校在国外的留学人员和我校教师在国外的子女。交流情况,鼓励他们为学校服务。

六、贯彻“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方针,为祖国统一做贡献

1.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在台胞台属小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健全组织机制,广泛团结学校台胞台属,开展各种活动。关心台胞台属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挥他们的作用,吸引台资,与台湾亲属和朋友联系亲情、乡情和友情,为祖国统一做贡献。

2.依托我校台湾研究所优势,推动我校与台湾学者交流。同时加强对学生、教师进行我党对台政策教育,不断结合当前海峡两岸关系,出现的新情况做有关讲座、报告。

3.加强台湾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学校港、澳、台办公室作为工作机构,负责了解在校港、澳、台学生的基本情况,协调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后勤等部门做好各自主管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以“一国两制,统一祖国”为主题开展各种教育和参观联谊等活动。

七、继续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重点做好我校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工作

民族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关心与尊重少数民族教工,重视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和教育,重视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科技、教育的支援。

1.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2.由学校党委主管书记负责,学生工作部牵头,团委、统战部、教务处、研究生院、行政后勤等共同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方面的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

3.结合学校工作,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师生,把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引入课堂教学,培养年轻一代知识分子正确的民族宗教观。

 

 

 

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联系人:刘志英;联系电话:27404534)  

主题词:加强 统一战线 工作 意见

 
(共印70份)
 

天津大学党委办公室印制                                
2003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