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文件
津大党发〔2007〕5号
签发人:刘建平
![]()
★
关于下发《天津大学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
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学校结合自身具体情况,特制定了《天津大学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具体内容见附件)。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大学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
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一十二日
(联系人:刘志英,联系电话:27404534)
主题词:党建 多党合作△ 实施办法△ 通知
(共印120份)
![]()
天津大学党委办公室
2007年3月12日印发
附件
天津大学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
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天津大学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
一、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1.学校党委要把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纳入决策程序,形成制度,在重大问题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征求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并定期向他们通报相关情况。
内容包括: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党委依法办学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方面的情况;学校党委、行政的重要文件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校级领导人的建议人选;推进本校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等。
形式包括:召开党派联席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除会议外,各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可向校党委提出书面建议。党派联席会议由学校党委领导同志主持,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同志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党派联席会议,同时邀请全国、天津市、南开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天津大学侨联,台胞台属小组和留学人员联谊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部分谈心会、座谈会也可委托学校党委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
主要程序是:学校党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研究提出会议计划;议题提前通知各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或总支负责人和有关无党派代表人士,并提供相关材料;各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或总支对议题集体研究后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党委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并通过一定形式及时向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或总支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反馈情况。党委统战部要加强联系和协调,共同落实好有关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具体事宜。
二、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2.积极推荐我校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全国、天津市、南开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推荐担任天津市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的监督员、检查员。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中占有适当比例,在各级教代会和工会等群众团体领导成员中也要占有适当比例。
3.学校召开的中共天津大学代表大会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列席。学校党委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可视情况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列席。学校的有关廉政建设等检查工作,可根据需要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学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暨教职工代表大会,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列席。
学校机关和学院有关部门根据工作业务范围同有关民主党派建立和加强联系,重要专业性会议和重要政策、规划的制定,可根据需要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
4.学校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学校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有组织的调查研究,也可委托民主党派就有关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调研成果,认真研究并反馈采纳和落实的情况。
5.拓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渠道。各级党委和学校有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围绕学校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建言献策、咨询活动;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反映社情民意、协调关系、建设和谐校园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开展对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谊工作,推进学术研究、人才培养、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交往,为维护香港、澳门的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完全统一做出应有的贡献。
6.学校党委要自觉接受监督,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定期召开通报会议,使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知情出力。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质量和实效。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做中国共产党的诤友;要保护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正当权利。
三、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
7.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纳入我校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党委组织部和统战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后备干部队伍中党外干部的培养和管理。改进和完善选拔任用方式,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党外干部脱颖而出的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
8.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保证党外领导干部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行使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他们列席党委会议,有关文件要送他们阅知,重大问题要向他们通报。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要同领导班子中的党外领导干部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党外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各级党委的领导,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四、支持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
9.把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10.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支持民主党派采取各种形式,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识,提高贯彻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支持民主党派发扬自我教育的传统,加强对民主党派广大成员的教育引导工作,积极开展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优良传统的教育,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为巩固和发展同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合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支持民主党派根据成员队伍结构变化,加强对中青年成员和新成员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引导,深入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
11.支持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重点支持民主党派进一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党派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按照“三个为主”(以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代表性的人士为主)、注重质量、保持特色、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协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和成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从建立机制入手,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12.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民主党派自身特点,健全参政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主党派的学习、会议、工作程序等各项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
13.学校党委定期研究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中的重要问题。要把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政策教育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并纳入党校的教学计划。党委宣传部要把宣传我国政党制度列入年度计划,加大宣传的力度。有民主党派成员的院级单位,院级党委要经常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他们的作用。
14.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通过广泛深入的协商和讨论,使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识。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的处理内部事务,维护本党派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照顾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15.切实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把民主党派的办公经费列入学校财务预算。加强对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指导,注意发挥党委统战部在无党派人士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无党派人士工作机制,为无党派人士开展工作创造条件。